5月21日,南都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浙江目前已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7个月的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范围覆盖线上线下。
据了解,专项行动重点关注突出平台(共享)经济、网络领域知识产权和商誉保护、医药购销、医疗美容等行业,聚焦集贸市场、校园周边、车站码头、高速服务区、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同时节假日、重大庆典、交易展会以及“双11”“6·18”网络集中促销期等重点时段,以及农民、儿童、学生、老人等特殊群体,也是专项行动关注的焦点。
南都记者此前报道,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5月11日透露,自2021年5月到12月,部署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根据总局的统一部署,此次浙江开展的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7大领域的18种违法行为,将集中查办一批重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聚焦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明确执法关注的范围,包括平台企业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二选一”、流量劫持、数据杀熟、捆绑软件、恶意不兼容等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或者运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虚构流量数据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以及组织专业团队、利用专门软件工具刷单炒信等行为。
针对网络领域的知识产权和商誉保护,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明确,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App名称,或者利用电商平台、朋友圈、短视频等新型渠道销售仿冒服装、日用品等民生重点商品。同时经营者、平台企业通过雇佣专业“水军”“黑公关”,编造、传播竞争对手的虚假信息,损害其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行为,也在专项行动的关注范围内。
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方面,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提到,将重点关注校外培训机构、在线培训机构、早教机构对师资、培训效果等作夸大、不实宣传的行为,还有以“保健”为名推销普通商品、伪高科技产品、保健理疗产品等,宣称有疾病治疗或预防功能等侵害老年、病弱群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南都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年来,浙江不断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2020年浙江省共立案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1540起,罚没款金额7355万元,案件数位居全国首位。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将持续至年底,旨在进一步加大公平竞争监管力度,强化无序竞争行为惩戒,严管重打无序竞争。 声明:凡资讯来源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站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文章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中国公平竞争网(www.zggpjz.com)联系,本网站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邮箱:zggpjz@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