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起,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新法”)正式实施。这是该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时隔24年的第一次修订。新法对原法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首次纳入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即新增的第十二条。这也是新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增加了规制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条款。对混淆行为、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违规有奖销售、商业诋毁、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等七大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完整清晰的界定。新法还增加了行政强制、惩戒措施,如赋予工商部门查封、扣押财务、查询银行账户等执法措施,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大幅提高,最高罚款金额提高到300万元。
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剑指社会关注的网络市场、医药、教育、中介、社会培训、汽车销售维修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严厉查处一批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侵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图片来自互联网) 声明:凡资讯来源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站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文章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中国公平竞争网(www.zggpjz.com)联系,本网站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邮箱:zggpjz@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