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三个市场监管机构即将合并 多项法规面临修改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秩名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3-19
摘要: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成立,原先多个部门的执法队伍有望整合,同时涉及过去不同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面临清理和修改。 新的市场监管机构很快要成立了。 三个监管机构合并后,要解决如



      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成立,原先多个部门的执法队伍有望整合,同时涉及过去不同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面临清理和修改。新的市场监管机构很快要成立了。   

 

      “三个监管机构合并后,要解决如何进行监管的问题。”3月17日,国家行政学院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王健,在市场监管专家座谈会上谈到即将成立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说。
 

      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方案,将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改委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方案提出,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21世纪经济记者了解到,市场监管方面,过去执法队伍多,仅仅反垄断一个方面,就涉及到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三个部门。而这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也涉及到国家发改委的价格监督检查方面,以及食品药品的监管方面。
 

      为此,很多专家认为,全国人大批准成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后,预计过去的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家食药总局以及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市场监督队伍将整合。
 

      这涉及到不同法律的修改,因为过去不同的部门执法涉及到的条文差异很大,执行力度和要求也不一样。本次成立新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后,原先的法律条文涉及到过去不同部门的文件要清理,同时由于未来国家强化市场监管,更加强调事中和事后监管,以及做好服务,原先的监管流程需要再造。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上述座谈会上指出,这些年我们在商事制度改革上进行了一些探索。 在监管机制上,建立企业信用监管的长效机制。在监管方式上,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方式。在监管手段上,运用大数据技术强化监管。对网络市场、广告市场、传销等领域进行大数据监测预警。在监管政策上,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在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强化消费维权同时,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约束政府部门的不公平竞争行为。改变只讲产业政策、不讲竞争政策,只讲对企业优惠支持、不讲市场公平竞争的倾向,这对我国的发展意义重大。
 

      张茅指出,下一步要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关键要持续深化改革、不断推动创新。
 

      一是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向深度广度扩展上取得新进展,促进市场主体活跃发展,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夯实微观基础。二是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取得新进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优胜劣汰,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良好市场环境。三是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上取得新进展,大力鼓励和保护创新,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变革。四是在加强消费维权上取得新进展,更好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倒逼供给质量提升。五是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上取得新进展,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扩展我国经济发展空间。
 

      “要通过改革创新,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保障。”他在上述座谈会上说。
 

      据悉,截止到3月16日,中国市场主体达到1个亿,这五年来增加了70%以上。不过,平均每14个人就有一个市场主体,仅仅靠有限的市场监管人员监管是不够的,很多专家认为,需要通过社会力量以及大数据来进行监管。南京大学原党委书记洪银兴指出,下一步监管可以从线下转为线上,监管对象除了要监管企业外,也要注意监管平台,另外要利用大数据进行监管。
 

      根据了解,目前不同的部门都有内部数据,实施数据共享整合,有利于强化市场监管。 另外很多地方探索通过行业协会,以及专业性很强的社会组织的一些人员参与监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图片来源网络)

声明:凡资讯来源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站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文章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中国公平竞争网(www.zggpjz.com)联系,本网站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邮箱:zggpjz@163.com

评论:
 
责任编辑:admin
首页 | 新闻 | 法治 | 经济 | 维权 | 评论 | 舆情 | 地方 | 信用 | 学术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精英加盟  业务范围  广告服务

驻京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 投稿邮箱:zggpiz@163.com

公平竞争网法律顾问:湖南揽胜律师事务所 刘银龙  电话:13873142836     潘 晨  电话:15116465128

   备案号 湘ICP备17014051号          湘公网安备 43011102000910号       -

               

Copyright © 2017-2020 公平竞争网 版权所有     

   

  • 竞争法访谈

    /video/qiyefangtan/20190107/4847.html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浏览器过滤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