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0日上午,吉林省工商局结合《反垄断法》实施十周年和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实施的契机,举行了宣传贯彻《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举行新闻发布会。
7种行为被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原来的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减少到7种,主要包括混淆仿冒、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诋毁,不正当有奖销售和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
原反法中制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倾销搭售,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归并到《反垄断法》进行统一规制,有效解决了法律间交叉问题。同时,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着重增加了对网络刷单炒信、利用技术手段从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的内容,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重点强调关注当前市场上存在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别是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利于全方位、全覆盖的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福祉不受损害。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 全省系统共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25件
近年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立足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全省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取得一定实效。
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查办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14340件,案值16.37亿元。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后,省局及时调整思路,组织各地以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为重点,指导各地适用新反法查办案件。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全省系统共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25件,案值571万元,罚没金额356万元。
拟研究出台关于加强企业行政指导和信用监管的措施办法
下一步,全省系统将继续加大对竞争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电台电视,微博微信,社会宣传等多种载体进行普法宣传,组织各地公布公开举报电话,鼓励全民参与监督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四进宣传活动,重点走进公用企业和与民生利益密切关联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
聚焦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向社会公开征集垄断案件线索。公示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继续深化全面依法行政,修订和完善《吉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积极配合省法制部门开展《吉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修订工作。
拟研究出台关于加强企业行政指导和信用监管的措施办法,坚持对症施治,分类监管。对企业存在严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向社会进行曝光宣传。
如何规范抖音、快手"网红店"的竞争行为
现在的抖音、快手里涌出好多所谓的"网红店",这些网红店算不算新反法里说的"有一定影响"?如何规范这些网红店在网络上的竞争行为?
吉林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处长关会平:"有一定影响"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指为相关公众所知悉,有一定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具体要结合商业标识最早使用时间和持续使用情况、产品的广告宣传和实际销售、行业排名、获奖情况等因素进行个案判断。
不管是网红店还是实体店,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字号、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商业标识,无论是网上还是网下,都应当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同样,不管是网红店还是实体店,其网上和网下的违法行为,都应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 声明:凡资讯来源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站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文章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中国公平竞争网(www.zggpjz.com)联系,本网站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邮箱:zggpjz@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