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取代国家工商总局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作为具有独立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将整合原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察与反垄断局、原商务部反垄断局和原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的职责,统一反垄断执法权。
以此为契机,在今年8月1日《反垄断法》迎来生效10周年之前,《反垄断法》的运行也将进入新时代,三大反垄断执法机构整合也将迎来一系列新挑战。以下是笔者想到的12点,抛砖引玉,欢迎其他关注《反垄断法》实施的学友共同思考,并加以补充。
如何提高反垄断执法机构改革及反垄断执法本身的透明度和可评估性,使两个维度的工作都能接受社会监督?
如何避免配套规则及反垄断执法指南的梳理、整合、修订再次罹患“拖延症”?
如何调动执法人员积极性,避免新反垄断局“三张皮”“合而不整”?
如何克服三大反垄断执法机构以往工作缺乏衔接的问题,提高执法效率,降低企业合规负担与道德风险?
如何处理在查案件,如何避免过渡期工作停滞?
如何对待三机构整合后,梳理已查结案件过程中发现的涉嫌办案程序、人员、法律适用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如何配合相关监察、巡视工作,如何应对相关行政诉讼?
如何克服反垄断处罚力度畸弱,应申报而不申报的违法成本过低,调查周期过长的问题?
如何改变司法实践与行政执法存在冲突、民事赔偿诉讼缺乏衔接的现状,调动民间举报与依法索赔的积极性?
如何解决地方执法机构怠于执法的问题?
如何解决反垄断执法人才流失、编制瓶颈与执法队伍老龄化?
如何处理国企与互联网企业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难题?
如何在竞争法执法机构的竞争与合作中争取主动?
在2018年3月13日,笔者曾接受财新网周东旭记者专访,就反垄断执法机构整合提出部分建议和担忧,也欢迎各位学友参考:
《刘旭:反垄断执法机构整合 下一步人、事如何安排》
http://opinion.caixin.com/2018-03-13/101220665.html
另外也有南方都市报网秦楚乔记者在2018年03月13日对我的采访,同样供大家参考:
《反垄断执法有望“三合一”》
http://www.sohu.com/a/225491326_161795
鉴于《反垄断法》生效十周年在即,机构整合工作刻不容缓,过渡期间也还将有大量工作需要三大执法机构央地各级官员可以尽释前嫌,戮力同心。这确实不容易,但相信每一个人的努力都将在历史上成为中国法治进步的注脚。
(图片来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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