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汉市工商质监局三水所收到线索,辖区一家食品公司在公司网站上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字号,实施混淆行为误导消费者。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线索属实,遂依法立案调查。
该食品公司在其公司网站上,声称“乐天玛特、家乐福、大润发、沃尔玛、红旗连锁”均是公司合作客户,而实际上这些在国内外知名的商业企业都没有与当事人有任何的合作关系。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构成实施混淆行为不正当竞争。
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执法机构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500元。 声明:凡资讯来源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站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文章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中国公平竞争网(www.zggpjz.com)联系,本网站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邮箱:zggpjz@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