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海南省物价局纠正琼海市交通运输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17年12月,海南省物价局在对琼海市万泉河河道疏浚采砂的河砂销售价格和运输管理情况进行调查中发现,根据琼海市综合治砂领导小组规定:从疏浚河砂开采码头至各统一堆放点的河砂以统一黄色标识车进行统一调配运输,这些专用运砂车辆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一管理调配;重点项目用砂可采取疏浚码头直供的方式进行,负责销售的琼海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每天将各重点项目河砂需求量报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安排和调度车辆进行运输。但市交通运输局在对重点项目、混凝土搅拌站等从疏浚河砂开采码头直接销售的购砂企业调度运砂车辆时,只安排该局管理的专用运砂车辆运砂,不允许其他社会车辆参与运砂,购砂企业也不能使用自备车辆运砂。且指定了某运输公司作为运砂车辆运费结算企业,该公司则根据市交通运输局的相关会议精神,规定了河砂运费统一价格。此举剥夺了购砂企业选择使用运砂车辆的自主权,排除了其他社会车辆参与该领域运输的市场竞争,也排除了在该领域通过市场竞争形成运价的价格机制。购砂企业对于不能自主选择运砂车辆,还被迫接受较高的运砂价格颇有意见,但目前河砂供不应求,企业也只能敢怒不敢言。 琼海市交通运输局上述相关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八条”的规定,属于第三十二条所列”的行为。 2月<span style=";color: black;line-height: 150%;font-family: "&font-size: 19px">6日,在省物价局对琼海市交通运输局进行约谈后,该局主动进行整改。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到人机制,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向省物价局书面报告整改情况。目前,各项整改措施正在落实中。随着整改措施落实,解除了对从码头直接购买河砂的企业使用运砂车辆的限制,在社会车辆参与竞争下,通过市场形成的运砂价格有所回落,不少社会车辆业主、购砂企业对此表示满意。 声明:凡资讯来源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站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文章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中国公平竞争网(www.zggpjz.com)联系,本网站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邮箱:zggpjz@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