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7年10月19日,《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30号)印发,文件要求所属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原则上按推荐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聘请,降低了外地具备资质的机构进入该市场的可能性,妨碍了公平竞争。
2018年1月3日,在省发展改革委、贵阳市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普法宣传基础上,南明区政府高度重视,主动作为。一是主动纠正了文中涉嫌违反公平竞争的有关内容,重新制发了《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2号)。二是召开了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省发展改革委等五单位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黔发改价监〔2017〕1733号文),研究贯彻意见,要求全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觉把实施公平竞争审查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自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拟于近期召开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推进会、培训会,致力于提升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对制度的认知和开展审查工作的能力,采取措施,推动制度落实。(图片来自互联网) 声明:凡资讯来源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站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文章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中国公平竞争网(www.zggpjz.com)联系,本网站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邮箱:zggpjz@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