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高通收到处分书后,于去年11月初向“公平会”申请罚款延时缴纳,“公平会”考量外资大额汇款须先向“中央银行”专案申请,且高通内部有一定的作业程序,准许高通罚款缴纳展延至今年1月21日。 “公平会”指出,高通在向“公平会”申请罚款延时缴纳的同时,也于2017年11月10日向智慧财产法院申请停止执行罚款缴纳,智慧财产法院于12月11日开庭双方答辩。 值得注意的是,彭绍瑾指出,高通赶在最后期限,于去年12月22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一次开庭通常是准备程序,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公平会”迄今尚未收到法院传票或起诉状缮本。(本文源自集微网。) 声明:凡资讯来源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站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文章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中国公平竞争网(www.zggpjz.com)联系,本网站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邮箱:zggpjz@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