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执法报告重磅来袭!聚焦互联网、医药、建材九大行业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黄莉玲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9-08
摘要:公平竞争网9月 8日据南方都市报消息:近日,国家市场监 管总局发布《2020年中国反垄断年度执法报告》,回顾十三五以来我国垄断问题突出的九大行业,其中包括互联网、公用事业、医药、半导体、汽车、建筑材料、交通运输、石油化工和钢铁领域。 南都反垄断前沿
公平竞争网9月8日据南方都市报消息: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0年中国反垄断年度执法报告》,回顾“十三五”以来我国垄断问题突出的九大行业,其中包括互联网、公用事业、医药、半导体、汽车、建筑材料、交通运输、石油化工和钢铁领域。
 
南都·反垄断前沿注意到,《报告》不仅梳理九大行业的典型垄断案例,还深入剖析各行业主要竞争问题。例如执法机构关注到,互联网平台实施“算法共谋”“大数据杀熟”等行为,涉嫌垄断。又如,原料药领域垄断行为仍然是今后执法的重点。
 
“十三五”以来,我国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同时互联网领域中的竞争风险也日益突出。《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底,市场监管总局共立案调查互联网行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件;查结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3件,已立案正在调查17件;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6件。
 
目前,互联网行业形成一种相对集中的竞争格局,不少巨头纷纷通过投资和并购来扩张版图,但不少并购存在未申报风险,同时“掐尖式并购”也引发监管担忧。比如阿里巴巴收购银泰商业案件一案。经查阿里巴巴取得银泰商业73.79%股权,但未进行申报,本案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因此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处以50万顶格罚款。
 
与此同时,随着互联网竞争从“增量竞争”向“存量竞争”转变,有平台开始滥用市场地位强迫商家“二选一”。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多次约谈相关平台企业并召开行政指导会,要求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报告》还提到,互联网平台滥用数据、算法、技术和平台规则等优势实施“算法共谋”“大数据杀熟”等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可能构成垄断。
 
此外,与互联网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半导体行业,也成为执法的重点领域。“十三五”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共收到半导体行业案件经营者集中案件78件,立案73件,审结案件72件,交易总金额1.53万亿。
 
《报告》指出,近年来半导体行业整合加速,集中数量增长明显。因为大多细分市场具有资本、技术密集型特征,存在较高进入壁垒,且领先者有能力将某一细分市场优势力量传导到新市场;所以需要反垄断审查进行干预,以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
 
典型的案例为英伟达公司收购迈络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市场监管总局审查认为,此项集中可能对全球和中国的相关市场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为此,2020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批准集中并附加多项限制性条件。比如不得强制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依据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向中国市场供货;继续保证英伟达、迈络思与第三方互操作性等等。
 
不仅如此,《报告》披露,市场监管总局正在调查三星、海力士、美光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医药行业垄断案件罚没总额高达4.8亿
 
长期以来,反垄断执法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将涉及国计民生等公用事业、医药作为重点关注领域。
 
《报告》显示,公用事业具有自然垄断属性,因此市场集中度普遍较高。从反垄断执法情况来看,供水供气行业垄断最为严重。“十三五”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办结公用事业行业垄断协议案件4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39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8件,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30件,共计罚没超9500万。
 
在青海民和天然气垄断案中,占据市场支配地位的民和川中公司规定,用户申请用气必须购买壁挂锅炉并签订合同,否则将拒绝提供服务。对此,2020年5月,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民川中和公司罚款446.19万。此外,民和川中公司因拒绝配合调查,转移、藏匿并销毁与该案相关的资料,被另处罚款70万。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分析认为,市、县(区)级行政区域的公用事业垄断频发,或与企业反垄断合规意识不强,部分政府存在地方保护的思维有关。
 
此外,医药行业垄断一直是执法关切所在。“十三五”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共办结医药垄断协议案件6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7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36件,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1件;审结医药行业经营者集中案件38件。以上案件罚没金额高达4.8亿。
 
《报告》特别提到,原料药市场存在较高行业壁垒,其市场结构更易引发垄断行为。原料药行业常见的、危害性大的垄断行为有联合抵制交易、固定药品价格、拒绝交易等行为,仍将作为今后执法的重点。
 
在备受关注的扑尔敏原料药垄断案中,湖南尔康独家掌控我国扑尔敏原料药进口权,河南九势则是国内最大的扑尔敏原料药生产商。2017年,两家企业利用在扑尔敏原料药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原料药、拒绝交易和搭售等行为。2018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对两家企业作出处罚,一共罚没1243万。
 
《报告》还提到,药品配送领域和体检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问题也持续高发,同样值得关注。
 
行业协会成为实施建材领域垄断的重要“推手”
 
传统制造业方面,反垄断执法机构将目光投向汽车、钢铁和建材等行业。
 
“十三五”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共查处汽车行业垄断协议案件9件,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6件;审结汽车行业经营者集中案件281件,附条件批准2件,罚没金额合计高达4.63亿。
 
《报告》指出,目前汽车业反垄断案件主要集中在垄断协议上,包括横向和纵向垄断协议,多在销售领域表现为固定价格、划分市场等行为。比如上汽通用纵向垄断协议一案,上汽通用相关营销部门与经销商达成并实施“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垄断协议,剥夺经销商自主调价的权利,导致消费者支付更高价格,最后上汽通用被罚2.01亿。
 
在经营者集中方面,汽车业纵向集中以及新设合营企业比较常见,呈现汇集优势纵向整合的趋势。《报告》认为,随着汽车产业格局的深度调整,申报案件将体现更多的创新尝试。
 
紧接着,是与汽车制造业紧密相关的钢铁行业。《报告》显示,“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总局共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34件,交易总金额2514.94亿,均为无条件批准。其中,大型钢铁集团的主要业务涵盖从铁矿石加工到钢铁产品生产与销售的各环节,因此合并往往同时涉及横向和纵向合并,需具体分析市场影响。
 
在建材行业垄断问题上,“十三五”期间,市场监管总局查处垄断协议案件7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10件,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3件;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22件。共计罚没款约9016.09万。
 
《报告》指出,由于建材商品和服务特性,案件相关地域市场区域性明显。加上行业去产能压力大,产品同质化程度高,且经营者之间透明度高,所以经营者往往通过垄断协议以减小竞争压力。此外,建材行业协会涉案现象突出,成为实施垄断行为的重要“推手”。
 
在四川水泥垄断案中,四川省水泥协会组织推动6家水泥经营者达成并实施统一散装水泥涨价时间、调价幅度的垄断协议,同时采取联合办公来保障协议执行。2020年12月,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涉案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四川省水泥协会被顶格处罚50万,1家水泥企业免受行政处罚,其余5家企业合计被罚没约5931万。
 
执法将重点关注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市场行为
 
除上述行业外,交通运输行业和石油化工行业也值得关注。
 
《报告》提及,“十三五”期间,反垄断执法机构查处交通运输业垄断协议案件3件,分别涉及拖轮、理货、堆场等行业,共计罚没约6113万。据悉,由于港口行业在岸线水位条件、基础设施和资金投入要求较高,存在一定进入壁垒,因此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
 
在上海港、天津港、大连港等港口垄断案中,三港口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要求船舶公司使用本港下属企业提供的服务,收取过高作业费用,并附加各种不合理交易条件,增加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在该案调查期间,我国沿海39个港口企业对照调查发现的问题,全部进行自查自纠。
 
《报告》分析认为,随着全国沿海港口加快整合,区域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形成“一省一港”竞争格局;港口行业上下游合作进一步深化,纵向一体化将成为新的发展方向。
 
至此,还有最后一大行业——石油化工行业。《报告》特别提到,“十三五”期间,石油化工行业经营者集中案件较多,交易总金额约为4.98万亿。
 
尤其2017年前后,全球化工领域出现一批巨头之间的大型并购案件,对全球竞争格局产生较大影响。为维护相关市场公平竞争,反垄断执法机构曾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多起案件,包括陶氏化学公司与杜邦公司合并案、拜耳股份公司收购孟山都公司股权案以及林德集团与普莱克斯公司合并案等等。
 
《报告》还指出,石油化工行业属于较为典型的重资产行业,头部企业普遍规模较大、产品种类众多,特别在一些集中度较高的细分领域拥有较大的市场优势,因此执法将重点关注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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