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总局答复人大代表《关于强化网络社交领域反垄断执法的建议》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秩名 人气: 发布时间:2021-11-16
摘要:原标题:市场监管总局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强化网络社交领域反垄断执法的建议》 杨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网络社交领域反垄断执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关于强化网络社交平台领域的反垄断执法,强化对互联网社交平台领域滥用优势行为的执
原标题:市场监管总局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强化网络社交领域反垄断执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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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网络社交领域反垄断执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关于“强化网络社交平台领域的反垄断执法,强化对互联网社交平台领域滥用优势行为的执法监管”及“对该领域严重阻碍良性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经营者集中平台主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审查,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防止网络社交平台领域的垄断行为滥用及其资本的无序扩张”等内容,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十三五”以来,我国平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头部平台企业崛起,中小互联网企业迅速成长,新型业态不断涌现,平台经济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增进消费者福利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平台经济领域竞争问题逐步显现,社会各方面反映明显增多。市场监管总局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依法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的原则,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引导和规范平台经济领域竞争秩序。

 

  一、多措并举,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取得突破性进展    

 

  针对平台经济领域出现的平台垄断、竞争失序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多措并举,加强监管,规范秩序,明确规则,划清底线,促进公平竞争,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一)聚焦重点,严厉打击典型垄断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加强反垄断执法,严厉查处互联网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等行为,严格审查互联网平台领域经营者集中案件,有力维护互联网平台领域市场竞争秩序。 

 

  一是严厉查处互联网平台“二选一”等垄断行为。2020年12月和2021年4月,先后对阿里巴巴集团、美团实施“二选一”行为立案调查。2021年4月10日,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2019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4%的罚款,计182.28亿元,同时发出行政指导书,从5个方面提出16项整改要求,督促阿里巴巴集团全面整改,彰显严格规制互联网平台“二选一”行为的态度和决心。 

 

  二是依法查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目前共立案调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73件,涉及阿里巴巴、腾讯、美团、滴滴、京东、百度、字节跳动等平台企业,已对其中22件作出顶格行政处罚,平台企业依法主动申报意识明显增强。 

 

  三是严格开展平台企业并购行为反垄断审查。依法加强腾讯系虎牙和斗鱼合并案等13件平台企业经营者集中案件反垄断审查,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及时提出竞争关注,预防和制止可能妨碍市场竞争和创新发展的并购行为,保护平台经济创新活力。 

 

  (二)协同发力,全面规范平台经济竞争秩序。 

 

  市场监管总局在加强反垄断执法的同时,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手段,规范平台治理,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依法查处唯品会不正当竞争案。2021年1月14日,对唯品会强制平台内经营者退出其他平台的行为立案调查,2月8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唯品会处以顶格罚款300万元。 

 

  二是依法查处平台企业不正当价格行为。及时查处2020年“双十一”期间京东、天猫、唯品会等3家平台企业虚假促销、诱导交易等行为;对滴滴、拼多多、美团等5家社区团购企业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行为顶格处罚;近日,对社区团购平台“十荟团”低价倾销等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并责令其停业整改。 

 

  三是加强行政指导压实平台主体责任。2020年6月,召开维护平台经济良好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座谈会,组织20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共同签署《关于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承诺》。2020年“双十一”前,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组织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履行主体责任。2020年12月,联合商务部组织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2021年4月,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分析指出平台企业强迫实施“二选一”等一系列问题,要求有关平台企业全面自查,逐项彻底整改。 

 

  (三)建章立制,加快推进平台竞争治理现代化。 

 

  市场监管总局加快完善平台经济监管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体系,健全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持续提升监管能力水平。 

 

  一是积极推动《反垄断法》修订。2020年12月,已将修订草案上报国务院,拟增设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专门条款,明确监管原则和思路,完善监管制度。目前,草案已经司法部部务会审议通过,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二是制定有关反垄断指南。2020年9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印发《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为提升经营者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提供有力指引。今年2月,制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充分考虑平台经济领域特点,准确把握监管尺度和标准,针对社会各方面反映突出的“二选一”、“算法共谋”、“大数据杀熟”等问题作出系统规定,为市场主体明确底线,为行业发展建立规矩。 

 

  三是完善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增加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法院为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成员单位,组织召开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加强部门会商和信息共享,强化执法司法和行业监管协同。    

 

  二、驰而不息,持续优化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如代表在建议中所述,网络社交领域的恶意屏蔽、不正当封禁等行为,不仅损害中小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破坏相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头部平台企业广泛开展的股权投资行为可能强化其原有市场力量,增加其并购后实施垄断行为的风险。对此,市场监管总局将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反垄断工作做出的要求和部署,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坚持治果和治因并重、坚持监管执法和制度建设并重,充分吸收采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强化包括网络社交领域在内的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以更大力度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平台企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强化执法威慑,加强以案释法,推动行业竞争秩序规范。全面落实平台企业经营者集中申报义务,做好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审查,依法查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支持平台经济创新发展。 

 

  二是以更前瞻视角完善制度规则。积极推进《反垄断法》修订工作,完善相关配套立法,细化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规制规则,及时弥补规则空白和漏洞,探索明确数据开发利用的法律边界,防范数据垄断,防止数据滥用,健全与新业态相适应的监管规则。 

 

  三是以更高效率开展理论研究。平台经济反垄断对于全球都是难题和挑战,欧美和中国均在积极探索平台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边界和规则。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相关理论研究和创新,根据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和自身特点强化恶意屏蔽、不正当封禁、大数据杀熟等竞争问题的分析,为规范平台企业竞争行为、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提供理论指引。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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