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两部门发布通知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来源:珠江商报 作者:王晓琦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8-09
摘要:公平竞 争网8月7日据珠江商报消息:日前,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佛山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坚决杜绝供应商以牺牲质量为前提的低价竞争等措施,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
公平竞争网8月7日据珠江商报消息:日前,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佛山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坚决杜绝供应商以牺牲质量为前提的低价竞争”等措施,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自2021年8月1日起,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项目的情况、供应商资信状况、市场供需关系等免收投标保证金,对确需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并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约定的到账截止时间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并按照规定及时退还供应商。
 
《通知》提出,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税比例,鼓励采购人免费提供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通知》还明确规定,要压缩时限,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如缩短交易时间,各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原则上2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约。
 
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引导作用方面,《通知》明确规定,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同时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以政府采购合同预期支付能力为信用,引导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信贷投放、降低贷款成本。此外,还要实施绿色建材采购,充分发挥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环保创新产品发展,加快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在政府采购领域的运用。
 
《通知》还明确要求规范流程,推进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全面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机制,提高政府投诉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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