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至10月四川省将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智尊宝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5-28
摘要:商家注意了!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社会关注度高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将被重点查处。红盾春雷行动2018刚刚落下帷幕,又一波执法行动正式开始。近日,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四川省工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的通知》(以
  商家注意了!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社会关注度高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将被重点查处。“红盾春雷行动2018”刚刚落下帷幕,又一波执法行动正式开始。近日,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四川省工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年5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我省适用新《反法》查处案件工作进展顺利。”据省工商局竞争执法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一季度全国查处适用新《反法》的不正当竞争案件912件,其中四川省查处了285件,约占三分之一,居全国第一。此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巩固前期“红盾春雷行动2018”整治成果基础上,查办一批具有典型意义、严重影响竞争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案件,清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围绕网络交易、农村市场、医药、教育等行业和领域,加强对行业龙头企业、驰名商标、有影响的字号、科技密集型企业商业秘密等保护。重点查处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行为;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教育、公用企事业单位等涉及面广、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互联网领域“刷单炒信”、虚假的商品或经营者荣誉评比、直销领域以及保健品领域虚假宣传行为。

  该负责人提醒,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发现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及时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社会各界和消费者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可以及时向当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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