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政策须过公平竞争审查关 21件涉市场主体 文件“下架”“回炉”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周茗芳 人气: 发布时间:2020-10-15
摘要:把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出台文件的必要前置条件、剔除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的条款、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合法平等地享受政策。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召开的全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上公布,去年一年,全市各部门清理文件4362件,其中下架或回炉再

    把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出台文件的必要前置条件、剔除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的条款、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合法平等地享受政策。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召开的全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上公布,去年一年,全市各部门清理文件4362件,其中“下架”或“回炉再造”21件,从源头上打破行政垄断、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公平竞争审查指的是审查各级行政机关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是否妨碍公平竞争。无锡于2018年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次年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对市场主体影响较大的18个部门合力,扎起公平竞争审查的“篱笆”。对政策、文件中出现的与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建设统一开放和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等要求相抵触的、“跑偏”的问题,实现过滤、纠错。

 

    据市市场监管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审查清理坚持“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凡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严格对照是否“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或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等四个大项三十多个细则一一排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关口前移。负责人表示,从“事后补救”到“事前控制”倒逼式的改变,最终的目的是让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腕子”硬起来。

 

    在如同“放大镜”的检视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带来最直观的变化,是营商环境优化后,企业满意度的提高。据了解,审查制度推行至今,共废止、修改文件124件,市监管部门没有收到一起企业关于政策妨碍公平竞争的投诉或举报。从最近由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面向无锡企业发起的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抽样调查结果来看,企业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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