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成效明显

来源:河北日报 作者:马彦铭、马琳、张妍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8-16
摘要:公平竞争网8月15日据河北日报消息: 稳定价格 规范竞争 守护公平 促进创新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部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和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加强价格监

      公平竞争网8月15日据河北日报消息:

 

稳定价格 规范竞争 守护公平 促进创新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部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和“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全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下一步,各级价监竞争部门将继续聚焦民生领域,坚持问题导向,以政府关注、社会关切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为执法重点,强化职能担当,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全省价监竞争工作为抗击疫情、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疫情期间重要商品价格基本平稳。今年年初,河北省石家庄、邢台等地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状态,及时约谈提醒大型商超、农贸市场、连锁药店等重要商品经营企业。全省组织召开行政约谈和提醒告诫会237次,发放提醒告诫函15万余份。坚持每日监测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和肉类、蔬菜等10余种生活必需品。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全省累计巡查重要商品经营企业34.86万家(次)。加强蔬菜全链条监管,规范“菜篮子”源头和中间环节价格行为。加强价格监管政策解读,指导各地案件办理。加大对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有效震慑了不法经营者。
 
涉企收费治理扎实推进。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商业银行、中介机构、行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全省检查行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收费单位2359家。组织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检查“回头看”,重点整治国家督导调研发现的转供电环节违规收费整治不彻底等问题。
 
水电气暖行业收费整治实现新作为。先后印发《开展全省城镇水电气暖行业收费检查通知》《清理规范全省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通知》和《全省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严厉打击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全省检查水电气暖行业386家。
 
市场价格秩序总体良好。加强农贸市场、商超、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和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价格监管,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等制度。印发《关于做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张家口赛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突出住宿、餐饮、停车场等领域收费监管,严格规范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张家口赛区市场价格秩序。加强秦皇岛旅游旺季市场价格监管,组成检查组到秦皇岛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整改发现的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
 
反垄断工作取得新突破。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公用事业领域及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在全省开展了2021年城镇公用企业垄断问题专项执法行动,对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消防以及其他公共服务行业存在的市场垄断和行政垄断行为集中整治和纠正。3至6月,指导各市对辖区内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及消防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全省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7800份,利用门户网站等媒体宣传报道1526次,举办宣传告诫会4119场次,组织行业开展自查4635次,上门指导企业自查5133次,进一步提升了经营者垄断行为自律意识与垄断行为防范能力。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发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指导作用,组织召开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明确全年重点任务。持续清理和废除全省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河北省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办法》《河北省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会审办法》《河北省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抽查办法》,不断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反不正当竞争取得新成效。成立18个部门参加的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了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厘清了省直各部门工作职责,健全了工作机制。区域执法协作取得突破,签署了京津冀执法协作框架协议及价格、双反执法4个子协议。深入开展“保公平、促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聚焦商业促销、医药购销与医疗服务、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平台经济、保健市场等重点行业领域,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1至6月,全省立案175件,同比增长11.43%;结案145件,同比增长19.31%。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呈现新气象。制定《2021年“打传销 保稳定 促和谐”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在全省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4月,在沧州市召开京津冀辽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部署会,联合打击整治交界区域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截至6月底,全省清查捣毁传销窝点153个,清理传销人员920人,教育遣散916人,查办案件15件。秦皇岛市退出全国传销重点城市行列,集中性区域性传销活动得到遏制。加强直销行业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进行检查。对直销企业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进一步规范了直销市场经营行为。
 
聚焦民生领域,坚持问题导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新发展阶段对价监竞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价格监管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对于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加强反垄断工作是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的迫切需要,一方面清除市场障碍,使各市场主体能够充分竞争、自由竞争和公平竞争;一方面清除制度壁垒,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竞争的不合理限制。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居于核心地位,需要强化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对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促进创新的重要作用。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民生领域,坚持问题导向,以政府关注、社会关切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为执法重点,强化职能担当,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加强疫情常态化下重要商品价格监管,继续保持对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和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监测力度,密切关注价格投诉举报和价格舆情,对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预警、快速报告、积极应对。加强节日期间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旅游景区价格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坚决依法严肃查处,积极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社会稳定。
 
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和商业银行等领域收费专项治理,按照《涉企收费交叉抽查工作方案》,重点查处不落实停征免收收费项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费标准、违规转嫁成本、借疫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扎实开展水电气暖行业收费整治。聚焦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摸排水电气暖价格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做到摸排检查全部覆盖、问题整改全部到位。对不落实价格收费公示制度、继续收取政府明令取消收费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严厉打击。同时,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信用“黑名单”等手段,督促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规范水电气暖行业收费行为。
 
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扎实做好垄断线索核查。对上级交办、12315平台、网络舆情、部门移交等渠道的垄断线索,认真做好梳理、初查和上报等工作,对涉嫌垄断的案件线索做到快速核查、有效处置、及时反馈。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以城镇公用企业垄断问题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重点查处供电、供水、供气、供暖、消防等领域公用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限定交易、拒绝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垄断违法和行政性排除限制竞争垄断行为。
 
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省、市、县三级联席会议要进一步发挥好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形成政府推动、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的良好工作局面。严把质量关,坚持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同步推进,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环节嵌入各部门发文审核流程。组织开展市际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抽查,重点抽查各级政府和部门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聚焦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质标准等重点领域,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标准,逐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排除、限制竞争问题。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聚焦18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人群,严厉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格执法,保持打击违法行为高压态势。针对商业贿赂、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等河北省执法办案弱项领域,加强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件研究,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及时公布典型案例,震慑不法经营者;梳理剖析各类案件表现形式,给违法违规行为“画像”,提高执法效能。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省内平台经济和行业协会上门送法,积极参加社区反不正当竞争法宣讲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共同抵制违法行为,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对行业领军企业、老字号企业、有核心技术的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维护企业核心竞争优势。
 
持续加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发挥打传联席会议作用,扎实开展“打传销 保稳定 促和谐”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传销案件。加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法律法规、典型案例、防范传销知识、传销危害等,开展反传销宣传,提高群众拒绝传销、防范传销的意识。加强对各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督导,特别是对秦皇岛、廊坊等市打击防范传销工作进行重点督查,防止传销反弹和死灰复燃。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做好直销企业检查,加强直销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直销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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