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会上,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系统介绍了我国公平竞争政策的发展历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出台背景、现实意义,重点对今年6月国家新修订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全面解读,对新修订《公平竞争审查表》的填写规范和要求进行细致讲解。与2017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相比,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全面细化了审查标准和程序,要求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应该遵循审查基本流程,识别相关政策措施是否属于审查对象、判断是否违反审查标准、分析是否适用例外规定。属于审查对象的,经审查后应当形成明确的书面审查结论。审查结论应当包括政策措施名称、涉及行业领域、性质类别、起草机构、审查机构、征求意见情况、审查结论、适用例外规定情况、审查机构主要负责人意见等内容。
会议提出,各处室、委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健全自我审查机制,严格审查程序和范围。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声明:凡资讯来源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站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文章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中国公平竞争网(www.zggpjz.com)联系,本网站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邮箱:zggpjz@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