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状中:原告绿城出租车有限公司称:被告萍乡捷安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公平竞争相悖,导致公司驾驶员收入大幅降低,有的驾驶员甚至连最低工资标准都达不到;二被告在未取得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开展业务,涉嫌违反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依据相关规定,依法提起诉讼。 声明:凡资讯来源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站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文章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中国公平竞争网(www.zggpjz.com)联系,本网站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邮箱:zggpjz@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