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科社诉称,其自2014年5月出版发行了图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等3本图书,后发现由北理工出版社出版的3本同名图书封面封底均使用了与经科社辅导教材极其近似的封面封底,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构成对经科社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仿冒,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故请求法院判令北理工出版社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北理工出版物辩称,其出版发行的图书封面封底与经科社图书封面封底不相近似。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教材可以认定为知名商品;图书封面封底样式特征显著、风格鲜明,具备了区别商品来源的功能,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装潢,被诉图书的封面封底在整体视觉效果上与之非常近似。在北理工出版社出版同类图书较晚的情况下,应当负有合理避让的义务,但其却使用了与经科社辅导教材极其相似的封面封底,明显具有搭便车的主观故意,其行为已经构成对经科社的不正当竞争。
该案宣判后,北理工出版社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上诉过程中。(图片来自互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