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国家反垄断执法拟“三合一” ,执法力度有望加强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商西 申鹏 秦楚乔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3-14
摘要:北京大学竞争法学研究中心主任肖江平向南都记者指出,将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和食药监总局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大趋势,是大监管的体现。 与之类似的改革在地方已经试行多年。肖江平指出,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提出若干个大,包括大监管


 
      北京大学竞争法学研究中心主任肖江平向南都记者指出,将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和食药监总局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大趋势,是“大监管”的体现。
 
      与之类似的改革在地方已经试行多年。肖江平指出,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提出若干个“大”,包括大监管、大农业、大健康、大生态、大环保,应该从这个背景下思考市场监管的整合。
 
      他认为,市场监管本身就需要整合。以往反垄断有若干个部门执法,这有一定优点,可以用多个部门的力量来共同履行市场监管责任,但职责分散在不同部门,很多部委都在做同一件事情,协调不够。这次改革有望把此前重叠、冲突、空白的地方解决,这就是“大监管”概念。
 
      “但也不能认为设立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能解决所有问题”,肖江平指出,真正的食品安全,是从农田到餐桌,包括养殖、种植到流通,还有食品器械,涵盖了农业、工业等部门职责,又比如文化市场、旅游市场监管涉及文化、旅游部门,影视市场监管又涉及到广电总局,尽管大部分会划归到一个部门,但单项的还有很多在其他部委。改革后,市场监管仍然需要部委之间的协调。
 
      他还提到,这次改革启动后,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对现行法规与规章进行清理。
 
      执法统一有望解决“分段监管”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静指出,这次改革可以说是水到渠成,此前地方上摸索已经很多了,改革并不突然。
 
      王静认为,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整合工商、质检、食药监部门,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已经不光是机构改革,而是整个市场监管体系的升级,是“大市场”、“大监管”思路的一部分。
 
      她指出,这次改革是“自下而上”的,在某些地方先试行,已经由来已久。以前基层执法非常分散,对资源是很大浪费。
 
      王静认为,这次改革能解决“分段监管”的问题。她提到前两年的“毒豆芽”事件,以及“地沟油”事件,改革后,在食品领域,从生产、流通到进入市场,以前每一段都有一个监管部门,其中“毒豆芽”事件比较典型,那到底归哪个部门管?现在都归到一个部门,这也是体现了“大部制”的精髓。
 
      在反垄断方面,她提到,今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主要是法规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则主要是贯彻执行,决策和执行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分离。
统一反垄断执法是国外普遍做法。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反垄断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黄伟向南都记者提到,建立统一的反垄断执法机关是国外的普遍做法,我国整合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职责,也有利于继续加强反垄断执法方面的国际交流,借鉴国外先进执法经验。
 
      黄伟认为,改革后,“设立统一的反垄断局是肯定的”。自我国反垄断法生效以来,采取了在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领导下,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分别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执法工作,本次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机构调整方案中,提出设立市场监督管理局,整合目前三大反垄断执法机关的执法职责,他认为将带来几个重要影响。
 
      黄伟认为,这将有利于确立竞争政策在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对持续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顺应反垄断执法的专业化与常态化,防止行政权力滥用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建立统一的反垄断执法机关,有利于整合目前各部门的执法经验,统一反垄断执法标准,提高执法活动的透明度。同时,也有利于组建更为稳定、专业、高效的反垄断执法队伍,提升反垄断执法机关的专业性与权威性;让反垄断执法活动具有高度专业性。
 
      加强反垄断执法力度是关键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旭认为,这次改革在“意料之中”,也提到了三大反垄断执法机构整合后,会面临国际合作调整的问题。
 
      在他看来,将目前工商、发改、商务系统的三大反垄断执法机构整合,是一个积极的举措,组建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后,应该会下设统一的反垄断局。但如何进一步加强反垄断执法的力度,才是问题关键。
 
      刘旭认为,改革后,影响反垄断执法的因素有五个:一是人事安排 ;二是内设机构整合 ;三是人员编制调整,执法队伍的培养与稳定,尤其是地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相应整合与人员配备;四是《反垄断法》配套规则的修订与完善;五是执法透明度,能否做到从接受举报、立案、调查、专家咨询、听证,处罚与审批决定,及后续监督各环节都公开。他指出,因为当前各地机构设置、反垄断执法人员编制不尽相同,改革深入需要顶层设计和更为细致的方案。既要防止出现“上动下不动”的局面,也要防止出现过渡时期反垄断执法的真空、执法队伍的“塌陷”。
 
      刘旭关注机构整合后是会增加编制。他认为,当前省级反垄断执法局力量不足,执法难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就会妨碍统一有序的市场形成,比如同一企业同一类违法行为,在反垄断执法力度大的省市被查处,而在其他省市很难开展调查,影响市场公平。

   (图片来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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