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起,张家界市将对全市范围内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进行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围绕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通信、公共交通、市政停车、殡葬、气象、银行业、医疗、教育、教辅材料发行等公用企业的限制竞争、不正当竞争、垄断等损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重点查处强制交易、滥收费用、商业贿赂、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 据悉,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包括与其他相关法律进行分割、对具体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则的完善和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责任认定予以加强。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旨在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规范公用企业相关经营行为。 声明:凡资讯来源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站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文章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中国公平竞争网(www.zggpjz.com)联系,本网站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邮箱:zggpjz@163.com |